第110章 不公平的合同(求订阅!)-《开局半首后来,破防百万水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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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6亿!

    还是美刀。

    这奖励也太丰厚了吧?

    当然,丰厚的奖励,自然有附加条件,那就是林蓓蓓和张潇要签署新的合同,新合同规定她们在快音平台的年薪得到了很大的提升,但这份合同签约的期限却是六年,算是超长的合同了。

    另外,她们的肖像权,以及直播间的广告权等方面,快音公司也要占用百分之五十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硬性条件,就是每个月保证最少直播一百个小时以上。

    最后,快音公司还拥有同价位下,优先签约二人的权利。

    等于说,这几乎是一份终身合同了。

    而且,也保证了林蓓蓓和张潇二人,将来不论在娱乐圈发展得多好,都还是快音平台的主播,每个月都还要直播一百个小时,平均下来每天要直播三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叶英眉还不知道,快音公司已经就要和那款人气最火爆的手游,敲定了林蓓蓓的代言合同,所以林蓓蓓这一次得到的股份奖励,比张潇要多很多。

    但是,她们两个人加起来,都比不上一个林北。

    叶英眉将交换股份的合同打开,里面的内容是关于快音公司和南北影视进行控股兑换的一份协议书,里面规定林北要将手里的股份转让20%给快音公司的董事长苏清颜,这样一来南北影视的控股份额就是林北和苏清颜各占一半。

    然后,作为补偿,林北将获得10%的快音公司股份。

    叶英眉看到这里,眼睛都瞪大了。

    多少?

    10%?

    这可是一百六十亿美刀啊!

    整个南北影视加起来,能值这么多钱吗?

    肯定不值!

    所以合同里面,肯定还有附加内容。

    果然。

    叶英眉在后面,看到了这些条款。

    首先第一个,是关于林北的。

    以后林北要正式加入快音的董事会,并且担任一个总监的职位,他可以不去公司上班,但必须参与到公司的决策中来。

    第二,以后南北影视旗下所有的演员,快音公司都有优先签约的权利。

    第三,未来所有的南北影视出品的项目,都要优先加入到快音公司的发展商讨之中来,并且有优先合作的选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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